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
南充临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更好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南充临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江建设集团”)拟设立两支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遴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方案
(一)基金一:南充新质生产力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
基金规模:5亿元
投资期限:7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
投资方向:投资方向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资对象主要以初创期、成长期企业为主。重点为科技成果转化、专精特新企业壮大、中小企业创新、平台经济发展等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基金二:南充市科创产业基金(暂定名)
基金规模:5亿元
投资期限:7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
投资方向:氢能,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新兴和未来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
(三)出资结构
国有资本+市场化募集资金(不低于20%,含本数,含基金管理人认缴部分)。
(四)投资领域
电子信息、新能源(风、光、氢能等)、人工智能、数字运营等硬科技领域,重点投资科研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重大项目。
(五)投资对象
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产业化条件且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重点投资科研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重大项目。
(六)管理费
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已投项目实际出资额的2%/年(含本数);退出期管理费标准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实缴出资额的1%/年(含本数)。延长期、清算期无管理费。
(七)收入分配方式
基金可分配收入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方式如下:
1.向合伙人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覆盖本金;
2.向合伙人支付不低于6%/年(含本数)门槛收益(单利,按其实缴之日起);
3.超出以上业绩报酬分配:有限合伙人不低于80%(含本数)。
(八)投资管理
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委派。1000万元以下投资2票通过,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3票通过。国有资本委派观察员1名,对于提交投决会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前置审查。
(九)基金托管
需有资质的商业银行托管。
(十)信息披露
管理人向合伙人提交半年度和年度基金运营报告,以及基金财务报表和银行托管报告等。
二、申报机构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国有资本持股超过20%。
(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管理人登记日期至本公告发布日期不低于3年。
(四)未被中基协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申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记录。
(五)具备相匹配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申报机构累计管理投资基金不少于5支,所管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
(六)至少3名投资经验不少于5年的专业投资人员。
(七)申报机构拥有较强的科创项目资源,为本基金储备不少于5个符合投资方向的项目,并具备切实可行的落地方案。
三、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收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专家评审采用综合评价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申请机构需派主要团队成员参加答辩,阐述其投资策略、团队优势、资源储备等内容,并回答评委提问。
(五)尽职调查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候选申报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中发现基金合作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可按照专家评审结果进行递补。
(六)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要求和方式
(一)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申报机构通过邮箱(3294416807@qq.com)获取申报材料模板。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限
申报机构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和单位公章;
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包括全部纸质材料的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EXCEL版本。
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纸质材料为准。
申报机构须于2025年10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以下地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156号
收件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0817-2996277、0817-2802759
五、其他事项
(一)可采用双GP模式,但申报机构应担任基金管理人,对申报机构的绩效考核另行约定。
(二)申报机构只能申报一支基金。
(三)南充新质生产力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考虑具有国家级科研院校背景(存在股权关系)的申报机构。
(四)申报材料递交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机构一经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本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临江建设集团承诺对接收的申报材料保密,除非该等材料或信息属于可公开获取的信息或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六)临江建设集团对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按要求提交的补充材料,均不予退回;对未进入下一环节或未中选的申报机构不另行通知。